第一条【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运用法律思维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更多师生参与案例分析研讨活动,特创办法律案例读案会(以下简称“读案会”)。
第二条【参与主体】 读案会活动面向304am永利集团全体师生开放,研讨汇报人为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
除主持人、评议人、特邀嘉宾外,汇报人与其他学生参与者需提前申请参加。
第三条【原则】 读案会活动应当合法并体现观点自由。
第四条【申办条件】 学部鼓励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含实务导师)就具有研讨意义的案例,积极向学部申办。
第五条【活动周期】 读案会活动周期间隔一般不长于3周。
第六条【研讨内容】 读案会重点研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典案例、新颖案例;
(2)热点案例及社会现象;
(3)关于某一案例的系统研究。
第七条【活动组织】 读案会主持人负责决定读案会的内容选取和具体安排,学部学术评价及道德委员会主席负责选题审批。
读案会工作由学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管理。
第八条【联络人】 读案会设联络人1名,联络人由学部教师担任,配备一名学生助理协助联络人办会。
联络人负责读案会的联络工作,收集学部师生的研讨意向,发布案例读案会预告、组织安排读案会及其他相关协调事宜。
第九条【活动开展】 具有参与研讨活动意向的师生,应提前半个月向联络人就申办意向、拟定研讨案例、拟定时间等事项提出申请,联络人汇总后报学术评价及道德委员会主席及分管领导决定确定是否予以安排及次序。
每期读案会活动开始前3天,联络人发布读案会海报,并开放报名通道。
第十条【主持人】 每期读案会的主持人原则上由组织本次案例读案会的研究生导师(含实务导师)担任。主持人负责介绍该期案例读案会活动的具体流程和环节。
第十一条【评议人】 评议人可由主持人确定或由联络人邀请1-3名,评议人可由教师、实务专家或研究生担任,但需至少邀请实务专家1名。评议人应提前阅览案例分析内容,充分准备,形成发言稿;旁听学生可以自由简短发言和提问。
第十二条【汇报人】 汇报人应作好充分准备,提前选好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制作PPT,全面、准确、有重点汇报案例相关内容,发表自己的评价和思考。
第十三条【活动宣传】 每期读案会均编总序号。研讨活动结束后,由主持人组织形成书面图文报道,3天内在304am永利集团官网发布并通过“法学学术前沿”、“湘大法学”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第十四条【活动支持】给予指导组织学生举办读案会的研究生导师每期400元补助,如实务导师指导组织办案会并提供案例来源的,给于其每期1000元补助。其他老师(担任评议人或主持人)每期200元补助,实务专家给予500元补助,汇报人给予200元补助。学生担任评议人的给予100元补助。书面图文报道撰写人给予100元补助。
第十五条【活动激励】 对积极参与案例研讨的研究生,在年度研究生学术表现评级评定时,根据研讨表现情况给予加分,具体加分规则由学部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生效时间】 本规定从2024年6月12日起试行。